(原标题: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的法律意见书)
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接受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10.00元/股,回购股份用于未来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4年11月11日,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18,951,591股。根据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因此不参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本年度不送股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预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94,659,565.65元(含税)。本次差异化分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1%以下,影响较小。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