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包头市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总则: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和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人员组成: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职责权限: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出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股权激励计划等建议,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
决策程序:董事会办公室提供相关资料,委员会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提出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报董事会批准。
议事规则:委员会会议每年召开若干次,由主任委员召集,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过半数通过。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附则: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