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总则:制度旨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股东权益。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和专业能力,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任职条件:独立董事应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具备独立性,具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无重大失信记录。
独立性:独立董事不得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每年需自查独立性情况。
提名、选举和更换: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监事会或持股1%以上的股东提名,经股东会选举。独立董事任期不超过六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职权:独立董事参与董事会决策,监督潜在利益冲突事项,提供专业建议,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独立董事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等。
履职保障: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确保其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公司应及时提供会议资料,保障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