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名。董事会主要职权包括召集股东大会、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等。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由特定条件触发。董事会决议需过半数董事同意,涉及关联交易等特定事项时,相关董事应回避表决。会议记录应完整、真实,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保管期限为十年。董事长负责督促决议的落实,并在后续会议上通报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