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4年12月30日13点30分在营口市西市区新港大街95号公司三楼大会议室召开,同时通过网络投票平台进行投票。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8,402,992股;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1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136,227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59,363,519股,反对158,400股,弃权17,300股。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