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德恒(兰州)律师事务所关于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4年12月30日下午14:30在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定远镇国防路10号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实际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136名,代表公司股份数117,440,00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7150%。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7,259,0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59%;反对86,700股,占0.0738%;弃权94,300股,占0.0803%。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