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西安)事务所关于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西安)事务所关于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4年12月30日14:30在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3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参加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265,547,4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874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6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87,672,7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95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国浩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