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李维诗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审核结果显示,李维诗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科创板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其最近36个月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此外,李维诗先生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与规则,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综上,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李维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