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违规担保、资金占用等事项,自2019年5月29日起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2019年8月29日,因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021年3月24日,因重要子公司失控,公司被审计机构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股票再次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已于2022年4月22日收到重整投资人支付的违规资金收益权收购款85,638.68万元,并于2022年12月29日收到违规资金利息9,279.50万元。公司主要银行账户已解除冻结,恢复正常使用。2023年度,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公司已解决多项违规担保和资金占用问题,包括长安银行违规担保案、顾文举违规担保案、王重良违规担保案、邵志云违规担保案和中弘保理违规担保案。围海控股因资不抵债进入破产重整程序,重整计划已获法院批准。公司将继续每月发布提示性公告,及时披露其他风险警示事项的进展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