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1566 证券简称:达利凯普 公告编号:2024-035
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 2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11,348,3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4%;限售期限为自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个月。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年 12月 30日(星期一)。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90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票 60,010,000股;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400,010,000股。 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340,0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400,010,000股,其中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45,725,9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43%;有流通限制或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354,284,0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8.57%。 2024年 7月 5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2,935,7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3%。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为 400,01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票数量为 48,661,686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12.17%;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票数量为 351,348,314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87.83%。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出具如下承诺: (一)战略配售投资者的承诺 1、中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简称“中保投基金”) 中保投基金承诺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2、兴证证券资管-兴业银行-兴证资管鑫众达利凯普 1号员工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简称“达利凯普员工资管计划”) 达利凯普员工资管计划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限售期届满后,达利凯普员工资管计划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未违规对其提供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年 12月 30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1,348,314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84%。 3、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 2户。 4、本次申请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股)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股) 备注 1 中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7,415,730 7,415,730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 2 兴证证券资管-兴业银行-兴证资管鑫众达利凯普 1号员工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3,932,584 3,932,584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解除限售前 本次变动股数(股) 本次解除限售后 股份数量(股)比例(%) 股份数量(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200,271,541 50.07 -11,348,314 188,923,227 47.23 首发前限售股 160,696,417 40.17 160,696,417 40.17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 11,348,314 2.84 -11,348,314 0 0 高管锁定股 28,226,810 7.06 0 28,226,810 7.06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99,738,459 49.93 11,348,314 211,086,773 52.77 三、总股本 400,010,000 100.00 0 400,010,000 100.00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五、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2月 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