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3020 证券简称:立方制药 公告编号:2024-055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12月 26日(星期四)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 12月 26日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 12月 26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 522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季俊虬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04名,代表股份 118,557,8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886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5名(代表 16名股东),代表股份 111,235,7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064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8名,代表股份 7,322,0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221%。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 95名,代表股份 12,904,7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36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 7名,代表股份 5,582,6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14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 88名,代表股份 7,322,0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8221%。 8、公司全体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会议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序 号 议案名称 表决情况 审议 结果 1 《关于 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 118,483,789 99.9376% 通过 反对 59,812 0.0504% 弃权 14,214 0.0120% 2 《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 118,110,336 99.6226% 通过 反对 421,165 0.3552% 弃权 26,314 0.022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 序 号|议案名称|表决情况| | ---|---|---| | 1 《关于 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 12,830,704 99.4264% 反对 59,812 0.4635% 弃权 14,214 0.1101%| | 2 《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12,457,251 96.5324% 反对 421,165 3.2636% 弃权 26,314 0.203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委派见证律师车继晗、路璐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12月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