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持续督导工作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持续督导工作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2024年12月20日,民生证券保荐代表人肖晴及项目人员徐泰立对景旺电子进行2024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本次现场检查主要关注公司治理、三会运作和内部控制情况;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公司独立性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对外投资情况,公司经营状况等其他相关事宜。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三会运作和内部控制情况 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景旺电子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得到贯彻执行,公司治理机制有效地发挥了作用;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和权责分配科学合理,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2024年以来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
(二)信息披露情况 经检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景旺电子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三)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经检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景旺电子资产完整,人员、机构、业务、财务保持独立,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景旺电子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和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亦不存在其他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规定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景旺电子已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对外投资的决策权限和决策机制进行了规范;截至本现场检查日,公司不存在对除控股子公司外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及对外投资均按照相应的决策机制进行。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对外投资不存在重大的违法违规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经营状况 经检查,保荐机构认为:景旺电子经营业绩良好,经营模式、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状况正常。
(七)保荐机构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保荐机构提请公司持续、合理安排募集资金使用,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及实施;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应坚持审慎投资的原则、严格控制投资风险;提请公司持续关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规则。
四、向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景旺电子存在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过程中,公司给予了积极的配合。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保荐机构认为:2024年以来,景旺电子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三会运作制度均得到有效执行,风险控制有效;信息披露符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资产完整,业务、财务、机构、人员保持独立,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金的情形;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制度,无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对外投资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情况;公司经营业绩良好,经营模式、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2024年以来,公司不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规定的需要向监管部门汇报的违法违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