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1212 证券简称:联盛化学 公告编号:2024-042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年 12月 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5年 1月 14日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召集人: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 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1月 14日下午 14:30开始 -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 1月 14日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月 14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 13:00-15:00;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1月 14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 股权登记日:2025年 1月 8日 7. 出席对象: - 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5年 1月 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头门港经济开发区东海第三大道 9号公司会议室。 9. 股东大会召开 10日前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
会议审议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选举牟建宇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选举俞快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选举李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选举郑锡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选举李建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选举周正英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选举葛昌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选举阮涛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选举金礼才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选举黄卫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选举徐雪丹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会议登记事项 1. 登记时间:2025年 1月 13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6:00。 2. 登记地点: - 现场登记地点: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 信函或者传真登记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头门港经济开发区东海第三大道 9号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317016,传真号码:0576-85589838。 3. 登记方式: - 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登记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登记时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持股凭证; - 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 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并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信函或传真须在 2025年 1月 13日 16:00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以便确认登记(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 投票代码为“351212”,投票简称为“联盛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票。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正英 联系电话:0576-88312588-8555 联系传真:0576-85589838 邮箱:lshx@realsunchem.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临海市头门港经济开发区东海第三大道 9号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317016
特此公告。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12月 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