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舆情管理制度(2024年12月))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形象、商业信誉、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及日常正常生产经营可能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及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 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 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 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 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舆情信息的分类: - 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较大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负面舆情。 - 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公司舆情应对坚持“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实事求是、科学应对、注重实效”的总体原则,有效引导内部舆论和社会舆论,避免和消除因媒体报道可能对公司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切实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的相关信息。
公司证券部负责对舆情信息的日常管理,可以借助舆情监测系统,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社情,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将各类舆情的信息和处理情况及时上报董事会秘书。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 快速反应、注重实效; - 协调宣传、真诚沟通; - 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 系统运作、科学应对。
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根据舆情的具体情况灵活处置。发生重大舆情,舆情工作组组长应视情况召集舆情工作组会议,就应对重大舆情作出决策和部署。证券部同步开展实时监控,密切关注舆情变化,舆情工作组根据情况采取多种措施控制舆情传播范围。
公司内部有关部门及相关知情人员对公司未公开的重大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在该类信息依法披露之前,不得私自对外公开或者泄露,不得利用该类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如有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发生,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内部通报批评、处罚、撤职、开除等处分或经济处罚,同时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时亦同。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