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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慧康: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4年12月)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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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4年12月))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 目的: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 适用对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
  • 禁止买卖情形
  • 离职后六个月内。
  • 公司或个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调查或处罚未满六个月。
  • 因涉及证券期货违法被行政处罚,尚未足额缴纳罚没款。
  • 被深交所公开谴责后未满三个月。
  • 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 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
  • 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 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 转让限制
  •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 所持股份不超过一千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 申报与披露
  • 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
  • 个人信息发生变化后2个交易日内更新申报。
  • 股份变动时,应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公司董事会。
  • 计划减持股份的,应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公告减持计划。
  • 处罚
  • 违反本制度的,除承担法律责任外,公司还将视情况给予处分。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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