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4年12月))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 目的: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 适用对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
- 禁止买卖情形:
- 离职后六个月内。
- 公司或个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调查或处罚未满六个月。
- 因涉及证券期货违法被行政处罚,尚未足额缴纳罚没款。
- 被深交所公开谴责后未满三个月。
- 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 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
- 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 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 转让限制:
-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 所持股份不超过一千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 申报与披露:
- 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
- 个人信息发生变化后2个交易日内更新申报。
- 股份变动时,应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公司董事会。
- 计划减持股份的,应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公告减持计划。
- 处罚:
- 违反本制度的,除承担法律责任外,公司还将视情况给予处分。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