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朗博科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4年12月25日下午13点3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陈晓纯律师、田月律师出席会议,并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其他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公司章程》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合法及是否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法律意见。本法律意见书中不存在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否则本所律师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8名,代表股份数72,317,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84%。现场出席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系经董事会作出决议后由董事会召集,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未发生公司股东提出新议案的情形,审议并表决了《会议通知》中载明的全部议案。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就相关公告中列明的事项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了逐项表决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通过的表决票数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其表决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朗博科技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