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盛剑科技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324 证券简称:盛剑科技 公告编号:2024-101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进展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盛剑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剑半导体”)。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万元(本金,含等值外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3,813.91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额度预计概述 2024年度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预计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10,000.00万元(含等值外币)。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该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本次担保额度预计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4年12月23日,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北分行(以下简称“上海银行市北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适用于单位提供保证)》【ZDB23024005601】。本合同约定,公司为盛剑半导体与上海银行市北分行在2024年12月23日至2027年11月28日期间所订立的一系列业务项下具体合同所形成债权本金(包括借款本金、贴现款、垫款等)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主债权限额为人民币8,000.00万元。盛剑半导体的其他股东方未提供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审议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上海盛剑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2021年12月27日 - 法定代表人:张伟明 - 注册资本:11,750.00万人民币 - 住所:上海市嘉定区叶城路1288号6幢JT2450室 -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专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合计为36,536.63万元,净资产合计为13,430.1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3.24%;2023年(经审计)营业收入为9,047.91万元,净利润为-460.54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总资产合计为49,572.55万元,净资产合计为14,238.7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1.28%;2024年1-9月(未经审计)营业收入为9,134.86万元,净利润为791.60万元。 - 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被担保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四、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 保证人: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债权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北分行 3. 债务人:上海盛剑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4. 主债权范围:上海银行市北分行与盛剑半导体在2024年12月23日至2027年11月28日期间所订立的一系列主合同所形成的债权本金(包括借款本金、贴现款、垫款等)。 5. 保证担保范围:本合同主债权涉及的债权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主合同项下应缴未缴的保证金;与主债权有关的所有银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开证手续费、信用证修改费、提单背书费、承兑费、托收手续费、风险承担费);债权及/或担保物权实现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担保物处置费、公告费、拍卖费、过户费、差旅费等)以及债务人给债权人造成的其他损失;保证担保的范围若超出本合同规定的最高主债权限额,保证人仍应承担担保责任。 6.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若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划分为数部分(如分期提款),且各部分的债务履行期不相同,则保证期间为最后一笔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因债务人违约,债权人提前收回债权的,保证人应当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8. 担保的最高主债权限额为8,000万元人民币。 9.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盛剑半导体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其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因此,盛剑半导体的其他股东未提供担保。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余额分别为110,000.00万元(即2024年度担保预计总额)、20,112.20万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9.09%、12.63%。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全资孙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