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62 证券简称:深圳华强 编号:2024—078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人: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全资子公司湘海电子(香港)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淇诺(香港)有限公司 3、担保基本情况介绍 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持续担保书》,为联名被担保人向建行亚洲申请总金额不超过 3,000万美元的联名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自担保文件生效之日起至 2026年 1月 31日。原担保将解除,原担保范围内未结清的贷款/授信将纳入本次担保的担保范围。 4、联名被担保人相关担保额度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3月 14日召开董事会会议、2024年 4月 1日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预计公司和/或控股子公司自2024年4月1日起未来十二个月,为联名被担保人等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的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公司向银行申请联名授信提供人民币 294,120万元的担保额度。
二、联名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湘海电子(香港)有限公司 1、名称:湘海电子(香港)有限公司 2、住所:香港新界沙田火炭坳背湾街 38-40号华卫工贸中心 18楼 01-05 室和 13-15 室 3、成立时间:2012年 9月 19日 4、主营业务:电子元器件授权分销 5、负责人:杨林 6、注册资本:3,220万美元 7、与公司关系:香港湘海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名称|2024年 9月 30日(未经审计)|2023年 12月 31日(经审计)| | ---|---|---| | 资产总额|333,922.86|417,180.81| | 负债总额|142,778.98|233,269.82| |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05,197.25|213,072.20| | 流动负债总额|142,469.23|232,848.35| | 归母净资产|191,143.88|183,910.99| | 营业收入|533,386.50|701,968.61| | 利润总额|9,802.40|12,815.53| | 归母净利润|8,200.65|10,712.45|
9、香港湘海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失信惩戒
(二)淇诺(香港)有限公司 1、名称:淇诺(香港)有限公司 2、住所:香港新界沙田火炭坳背湾街 38-40号华卫工贸中心 5楼 12-13 室 3、成立时间:2015年 8月 26日 4、主营业务:电子元器件授权分销 5、负责人:陈辉军 6、注册资本:100万美元 7、与公司关系:香港淇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名称|2024年 9月 30日(未经审计)|2023年 12月 31日(经审计)| | ---|---|---| | 资产总额|57,680.37|54,791.01| | 负债总额|30,372.28|22,053.49| |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6,159.78|13,279.65| | 流动负债总额|30,372.28|22,053.49| | 归母净资产|27,308.08|32,737.52| | 营业收入|114,414.52|134,605.05| | 利润总额|3,643.07|2,309.94| | 归母净利润|3,020.37|1,928.80|
9、香港淇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失信惩戒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事项:为香港湘海、香港淇诺共同向建行亚洲申请联名授信提供担保,在任一时点,联名被担保人向建行亚洲申请贷款或授信的未偿还总额不得超出 3,000万美元。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担保期限:自担保文件生效之日起至 2026年 1月 31日。 4、担保金额:总金额不超过 3,0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为 21,600万元。 5、被担保人其他股东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情况: (1)香港湘海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涉及其他股东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的情况; (2)公司控制香港淇诺 60%的股权,其他合计控制香港淇诺 40%股权的股东未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但以最高额股权质押的方式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1、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从事的主营业务为电子元器件授权分销,对资金的需求较高,高效、充足的资金保障有助于被担保人开展并进一步开拓业务。公司本次为被担保人提供担保是为了确保被担保人向境内外电子元器件生产商采购的顺利进行,避免因资金规模受限而影响其业务开展和进一步开拓,符合被担保人业务经营的实际需要。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香港湘海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涉及其他股东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的情况;其他合计控制香港淇诺 40%股权的股东未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但以最高额股权质押的方式向上市公司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该反担保足以保障上市公司的利益,此次上市公司向被担保人提供担保符合公平、对等的原则,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含原担保的解除,下同)前及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的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均为人民币 708,68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98.80%;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可用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 456,01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63.58%。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等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2月 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