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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岛新材: 丽岛新材: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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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丽岛新材: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公告)

证券代码:603937 证券简称:丽岛新材 公告编号:2024-077 债券代码:113680 债券简称:丽岛转债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公告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回报股东的理念,推动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方案内容如下:

一、深耕主营业务,提高经营质量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铝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专注于以建筑工业彩涂铝材、食品包装彩涂铝材、铝板带箔材及精整切割铝材为主的铝材深加工业务,产品广泛应用于建筑材料、食品包装、交通运输、电子电器、储能、新能源电池等市场领域。公司始终聚焦铝材的应用开发,致力于向铝材深加工延伸,并不断取得新进展。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4.07亿元,实现净利润 0.67亿。公司将继续开拓市场保业绩,促进研发求转型,节能降本增效益,积极布局新能源产业,丰富产品种类,优化产业布局。通过各种方式来实现业务发展与经营质量双重提升,加快打造新质生产力。

二、重视股东回报,维护股东权益 公司高度重视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始终坚持将股东利益放在重要位置,实施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积极采取以现金为主的利润分配方式,持续回报股东。公司最近三年的分红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分红年度 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分红年度 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分红年度 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 | 分红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0.13元(含税) 0.097元(含税)| | 现金分红金额|41,776,000.00|27,154,400.00 20,261,360.00| | 分红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2,134,651.24|87,866,583.32 67,436,693.74| | 现金分红金额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率(%)|31.62%|30.90% 30.05%|

未来,公司将在稳健经营的条件下,结合行业发展趋势、企业发展规划及经营发展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兼顾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统筹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制定科学、合理、稳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努力提升股东回报水平,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三、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加强与投资者沟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信息披露及时、公平,并不断提升信息披露的易读性、有效性,便利投资者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增强公司信息透明度。传递公司投资价值为目标,优化信息披露内容,提高信息披露内容的可读性,高质量开展信息披露相关工作。公司将不断丰富投资者交流方式,拓展沟通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双向沟通。在定期报告披露后常态化召开业绩说明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所处行业、竞争格局、经营业绩、战略规划等情况的了解,提升投资者对公司战略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感,提高公司的市场形象和价值。

四、坚持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权益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2024年 4月,公司完成了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确保了关键组织与关键人员的稳定,奠定了规范运作的基础。未来公司将持续推进治理机制建设,持续深入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结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时完善公司管理制度体系,推动独立董事履职与企业内部决策流程有效融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性和独立性,使其在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公司还将通过培训学习等方式,及时向管理层、经营层传递相关法律法规的更新,传达监管动态,不断强化自律和合规意识。

五、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构建共享形态 公司高度重视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职责履行和风险防控,强化股份变动管理意识,积极引导“关键少数”的持股信心,跟踪相关方承诺履行情况。未来,公司将持续强化“关键少数”责任,加强管理层与中小股东之间的紧密联系,畅通沟通机制,深化风险共担与利益共享的意识,积极倡导在经营策略的制定等方面考虑投资者回报的体现,增强投资者的参与度与认同感。公司将积极推进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持续聚焦主业,努力做好经营管理,规范公司治理,提高股东回报,主动做好公司价值管理,切实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保障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是基于目前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计划方案,其中所涉及的公司规划等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未来可能受市场环境、行业发展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2月 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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