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聚辰股份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拟归属的64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具备中国证监会《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聚辰股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资格,其作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监事会同意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64名激励对象可归属的266,65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归属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