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云维股份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条件的议案》。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相关条件。
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云南省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云南小龙潭矿务局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云南能投红河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具体交易价格尚未确定,将以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发行股份的种类为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2.60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发行对象为上述三家交易对方。发行数量将根据最终交易价格和发行价格确定。锁定期安排为云南省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云南小龙潭矿务局有限责任公司36个月内不得转让,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2个月内不得转让。上市地点为上交所。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过渡期损益安排将在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另行签署协议正式约定。
审议通过了《关于<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本次交易预计将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但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不构成重组上市。
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交易对方包括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构成关联交易。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议案》。公司股票价格在本次交易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
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公司已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提交的法律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公司在本次监事会召开前12个月内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购买、出售资产的交易行为。
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议案》。公司已采取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