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法律意见书)
21SH3110022/DH/kw/cm/D5 关于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法律意见书 致: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敬启者: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受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张征轶律师、黄新淏律师作为公司特聘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回购注销取得的批准和授权 (一)日播时尚于 2021年 8月 20日召开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同意《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同意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等。 (二)日播时尚于 2024年 10月 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 (三)日播时尚于 2024年 10月 2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 (四)日播时尚已在指定媒体披露《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自公司披露相关公告之日起 45日内,未接到相关债权人要求提前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当年度因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而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鉴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 2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不达标,其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能全部解锁,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前述 2名激励对象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数量和价格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5,030股,回购注销价格为授予价格 3.39元/股。 (三)本次回购注销的日期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递交了与本次回购注销相关的申请,预计本次回购注销的 15,030股限制性股票将于 2024年 12月 24日完成注销。 (四)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的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 股份类别 | 本次回购注销前的股份数量 | 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 | 本次回购注销后的股份数量 | | --- | --- | --- |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5,030 | 15,030 | 0 |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236,988,282 | 0 | 236,988,282 | | 合 计 | 237,003,312 | 15,030 | 236,988,282 |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日播时尚本次回购注销已按照其进行阶段履行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日播时尚本次回购注销尚须根据《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信息披露,并按照《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办理与本次回购注销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