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舆情管理制度)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 舆情包括:媒体负面报道、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影响投资者投资取向的信息、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舆情工作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 舆情工作组的主要职责包括:决定启动和终止舆情处理工作、评估舆情影响、协调对外宣传、负责信息上报等。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舆情信息的采集和管理,建立舆情信息管理档案,记录相关信息。
第三章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 舆情信息分为重大舆情和一般舆情。 - 处理原则包括:快速反应、协调宣传、真诚沟通、勇敢面对、主动承担、系统运作、消除影响。 - 报告流程:知悉舆情信息后立即汇报至董事会秘书,重大舆情需报告舆情工作组。 - 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灵活处置。 - 重大舆情的处置措施包括:迅速调查、与媒体沟通、加强与投资者沟通、通过官网澄清、必要时采取法律措施。
第四章 责任追究 - 公司内部相关人员对舆情负有保密义务,违反保密义务的将受到处分,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 信息知情人或聘请的顾问、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保密义务,违反保密义务的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 相关媒体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五章 附则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实施,修改亦同。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