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签订《异地生态治理服务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55 证券简称:蒙草生态 公告编号:(2024)065号
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异地生态治理服务合同》的公告
特别提示: 1. 本项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后期合同的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积极影响。 2. 项目施工期间,受极端天气或其他自然灾害影响,可能造成工期延误、质量要求无法依约达成,从而带来不能及时验收的风险。
一、合同签署概况 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内蒙古驭风沐光能源有限公司签署了《内蒙古驭风沐光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能源集团杭锦旗防沙治沙 110万千瓦风电光伏一体化一期项目异地生态治理(二)服务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215,775,000.00元。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企业名称:内蒙古驭风沐光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625MADYBQ6G1E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4年 9月 10日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锡尼镇四十里一村二社 111号 注册资本:8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江涛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包括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等;一般项目包括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等。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持有内蒙古驭风沐光能源有限公司 2.5%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内蒙古驭风沐光能源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行能力。 最近三年双方未发生类似交易。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内蒙古能源集团杭锦旗防沙治沙 110万千瓦风电光伏一体化一期项目的异地生态治理工程 2. 工程地点:鄂尔多斯市 3. 工程承包范围:乙方负责实施内蒙古能源集团杭锦旗防沙治沙 110万千瓦风电光伏一体化一期项目的异地生态治理工程,治理面积为 70,000亩,具体包括防沙治沙方案制作、作业设计、项目建设、项目管护、养护、验收及其他各类工作等
(二) 工期 1. 生态治理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年 6月 30日 2. 养护周期: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五年
(三) 工程费用支付方式 1. 费用总计 治理费用暂估价为 2000元/亩,共 70,000亩,暂估合计含税金额为 140,000,000元。养护费用暂估价为 200元/年/亩,暂估合计为 70,000,000元。2024年-2026年土地流转费费用标准为农牧民 15元/亩/年,合计为 2,100,000元。防沙治沙设计费费用标准为防沙治沙报建设费用及养护费用合计(暂定)的 1.75%(暂定),暂估合计含税金额为 3,675,000元,该笔费用单独记取不含在建设费与养护费里。 异地治理最终价格据实结算,以业主和全过程造价咨询审核结果为准,如有异议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养护费用按支付计划足额拨付。土地流转费需经甲方确认用地面积及费用后一次性支付该笔费用,该笔费用为乙方代收代付费用,不计入防沙治沙总建设费用。设计费最终价格据实结算,以审计和全过程造价咨询结果为准,如有异议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约定。
支付计划 (1) 异地生态治理建设期 1年,分三次支付: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收据后,60天内甲方按实际完成进度支付此笔进度款。据乙方从开工到 2025年 1月 31日前完成的实际工程量据实结算,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收据后,60天内甲方支付据实结算总金额到 90%作为当期进度款。2025年 6月 30日前验收通过,据实结算后支付尾款。 (2) 管护期 5年,费用按年支付:2026年共支付 1400万元。第一年养护经甲方验收通过支付当年养护费的 100%;2027年共支付 1400万元。第二年养护经甲方验收通过支付当年养护费的 100%;2028年共支付 1400万元。第三年养护经甲方验收通过支付当年养护费的 100%;2029年共支付 1400万元。第四年养护经甲方验收通过支付当年养护费的 100%;2030年共支付 1400万元。第五年养护经甲方验收通过支付当年养护费的 100%; (3) 土地流转费 2年,费用一次支付,支付需乙方提供该笔费用的结清证明及收据;合同签订后 60日支付此费用; (4) 设计费分两次按照节点支付:乙方完成申报方案及异地治理区设计方案编制工作后 6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设计费总价(暂定)的 30%,甲方付款前,乙方向甲方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完成作业设计编制后 6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设计费总价(暂定)的 70%,甲方付款前,乙方向甲方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支付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收据后,60天内甲方按实际完成进度支付此笔进度款。据乙方从开工到 2025年 1月 31日前完成的实际工程量据实结算,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收据后,60天内甲方支付据实结算总金额到 90%作为当期进度款。2025年 6月 30日前验收通过,据实结算后支付尾款。异地治理验收通过后,次年养护验收(建设周期一年后)通过后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及验收相关资料经甲方确认 90日内支付当年养护费用的 100%。以此类推。土地流转费依据支付计划支付。设计费依据支付计划支付。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项目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并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金额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公司具备资金、技术、人员等资源,能够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履行。
五、风险提示 合同已就违约和争议等事项进行了规定,由于合同履行周期较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可能造成工期延误,无法按时竣工、验收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合同签订为公司日常经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公司依据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则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无须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内蒙古驭风沐光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能源集团杭锦旗防沙治沙 110万千瓦风电光伏一体化一期项目异地生态治理(二)服务合同》
特此公告。 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