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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货航: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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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货航”、“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4〕1486号)。

经发行人和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初始公开发行股票数量 1,321,177,520 股,发行股份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11.00%(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设老股转让。发行人授予保荐人(主承销商)不超过初始发行规模 15.00%的超额配售选择权,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发行总股数将扩大至 1,519,354,02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12.44%(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本次发行价格 2.30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3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未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时本次发行后的市盈率为 25.56 倍、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后本次发行后市盈率为 25.99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16 日(T-3 日)发布的“G56 航空运输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42.35 倍;但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2023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对应的平均静态市盈率 16.97 倍,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及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下、网上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

本次发行价格 2.30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1.32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3.96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3)24.34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22.75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5)25.56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6)25.99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本次发行价格 2.30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3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未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时本次发行后的市盈率为 25.56 倍、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后本次发行后市盈率为 25.99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16 日(T-3 日)发布的“G56 航空运输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42.35 倍;但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2023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对应的平均静态市盈率 16.97 倍,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按本次发行价格 2.30 元/股计算,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 303,870.83 万元,扣除约 5,312.26 万元(不含发行相关服务增值税、含印花税)的发行费用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298,558.57 万元。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 349,451.42 万元,扣除约 5,721.86 万元(不含发行相关服务增值税、含印花税)的发行费用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343,729.56 万元。

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战略配售方面,本次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股票限售期为 12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发行人: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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