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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尔利: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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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制订<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旨在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申请额度为10,000万元综合授信的议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授信具体申请事宜。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合计额度为20,000万元综合授信的议案》,授信期限为一年,具体授信额度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批复金额为准。

  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合计额度为27,000万元综合授信的议案》,授信期限以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批复金额为准。

  5.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额度为25,000万元综合授信的议案》,授信期限为一年。

  6.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额度为15,000万元综合授信的议案》,授信期限为两年。

  7.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合计额度为40,200万元综合授信的议案》,授信期限为一年。

  8. 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维尔利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海南维尔利拟向中信银行海口分行申请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一年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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