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478 证券简称:晶升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5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2/20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 - 预计回购金额:50,000,000元~100,000,000元 - 回购价格上限:56.20元/股(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前为 56.40 元/股) - 回购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实际回购股数:1,700,117股 -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1.2287% - 实际回购金额:50,085,618.66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22.87元/股~35.70元/股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公司于 2024年 2月 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6.4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因实施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56.4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56.20元/股(含)。
二、回购实施情况 - 2024年 2月 28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120,000股。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本次回购。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700,1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228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35.70元/股,最低价为 22.87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085,618.6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 本次股份回购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股份,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公司回购方案,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 本次实施股份回购使用的资金为公司的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 2024年 11月 15日,公司完成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归属登记工作,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的公司股份数量增加,归属股份数量如下表: 序号 姓名 身份类别 归属数量(股) 1 李辉 董事长、总经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 28,000 2 吴春生 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 20,000 3 张小潞 董事、副总经理 20,000
除上述情形外,自公司首次披露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本次回购期间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回购前 回购完成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07,567,409 77.74 36,340,290 26.26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30,798,687 22.26 102,025,806 73.74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0 0.00 1,306,117 0.94 股份总数 138,366,096 100.00 138,366,096 100.00
注:1、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变动系回购期间内,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东持有的部分限售股转融通出借后归还及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所致。 2、回购完成后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 1,306,117股与实际回购股份 1,700,117股相差 394,000股,系用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票归属。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 1,700,117股,其中 394,000股已用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票归属。剩余的 1,306,117股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计划,存放期间不享受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若公司未能在本公告披露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尚未转让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2月 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