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终止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公司自2022年11月3日开始推进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期间多次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收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受理通知和审核问询函。现综合考虑市场环境及政策变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分析与论证,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公司目前各项经营活动均正常进行,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与稳定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但需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