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518 证券简称:长华化学 公告编号:2024-043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含),不低于1,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其中专项贷款金额不超过1,400万元。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25.00元/股(含)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为800,000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57%;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1,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25.00元/股(含)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为400,000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29%。
2024年12月10日实施了首次回购,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数量为80,2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6%,成交的最低价格为18.48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18.69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489,167.00元(不含交易费),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