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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联电子: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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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46 证券简称:新联电子 公告编号:2024-031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联电子”)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募投项目“智能用电云服务项目”变更为实施“用户侧系统集成平台(一期)”项目。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向6名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8,449,096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10.5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49,999,998.96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28,417,621.53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21,582,377.43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6年4月6日全部到账,并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天衡验字(2016)00056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末,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5,044.72万元(含待支付154.40万元),募投项目分项结项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2,446.09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05,890.42万元(含现金管理收益和银行利息收入,最终以专项账户实际余额为准)。

三、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1、分项“总部建设(网上云服务平台建设)”的计划与实际投资情况 该分项计划投资18,150.00万元,建设研发中心、客服中心、数据中心、监控中心、调度中心、培训中心。该分项已经建设完成,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该分项已于2022年3月结项。该分项实际投入募集资金12,113.51万元。

2、分项“线下服务网点建设”的计划与实际投资情况 该分项计划投资30,000万元,建设线下服务网点50个。该分项已经建成线下服务网点74个,覆盖全国19个省市,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该分项已于2022年3月结项。该分项实际投入募集资金6,040.99万元。

3、分项“用户侧设备生产及安装”的计划与实际投资情况 该分项最初计划为20,000户用户提供并安装用户侧设备,每户监测约80个回路,平均每户投资59,095元,计划投资118,190万元。该分项实际投入募集资金16,890.22万元。

四、终止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智能用电云服务项目在2019年4月、2021年8月两次计划调整后,其中“总部建设(网上云服务平台建设)”“线下服务网点建设”已经建成并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于2022年3月结项。“用户侧设备生产及安装”的有效客户数也达到了一定的规模,本次拟终止该分项的原因如下: 智能用电云服务业务受国家宏观经济和行业政策的影响较大,市场需求受到影响。同时,部分中小企业自身经营困难,使智能用电云服务业务新客户的开发以及原有客户合同到期后的续签受到局限。此外,公司为控制项目实施的风险,加强了对客户信用和支付能力的评估和筛选,也影响了智能用电云服务的市场拓展。

五、新建项目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用户侧系统集成平台(一期) 2、实施主体: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建设地址: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本公司厂区(西门子路39号、家园中路28号) 4、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投资额为15,600万元,全部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5、项目建设周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完成。 6、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运用物联网、边缘计算、电气控制、规则引擎等技术建设“用户侧系统集成平台”,群聚能耗监测与分析、负荷监测、远程控制、设备运维等多项APP应用,可用一套硬件设备支撑多系统同时运行,具备“软件定义终端,终端即平台”的能力,实现对用户侧各类设备的全面互联与智能控制,确保设备安全高效运行,负荷可观、可测、可调、可控。同时,项目融合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及数字孪生等先进技术,面向虚拟电厂运营商、公共服务机构、售电公司、分布式电站、负荷聚合商等用能单位和能源管理运营主体提供数据增值服务,帮助用户优化能源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二)项目的必要性 1、顺应国家数字经济的发展 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设数字中国。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充分发挥海量数据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促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壮大经济发展新引擎。

2、公司战略需要 公司坚持“健康新联、价值新联”的发展理念,在保持用电信息采集业务稳步发展的同时,顺应国家和行业发展趋势,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拓展业务领域,实现公司从电力设备供应商向能源综合服务商的转型。用户侧系统集成平台项目能够充分发挥公司在用户和技术上的积累和沉淀,为用户的能源数智化转型赋能,提升公司业务的深度与广度,打造公司在能源数智化领域的地位,开拓新的盈利增长点,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整体布局。

(三)项目的可行性 1、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和行业发展趋势 2021年9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关键,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2021年10月,国务院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重点实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节能降碳增效行动、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等“碳达峰十大行动”。

2、数据多场景应用和多主体复用 2023年12月,国家数据局等17部门联合印发《“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与2015年“互联网+”行动相比,“数据要素×”实现了从连接到协同、使用到复用、叠加到融合的转变。复用是“乘”的主要支撑手段,通过“乘”要达到三个目的:一是要促进数据使用价值复用与充分利用;二是要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赋能实体经济;三是要推动数据要素收益向数据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创造者合理倾斜。发挥数据要素的放大、叠加、倍增作用,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3、为虚拟电厂提供数据服务的市场机遇 近年来,我国常规电源比重持续下降,以风能、太阳能为代表的新能源比重不断上升,由于新能源较高的波动性和随机性,电力保供和新能源消纳所需的灵活性调节资源日趋紧张,电力平衡的方式亟需由“源随荷动”转变为“源网荷储协同互动”。虚拟电厂是解决消纳问题的关键一环,虚拟电厂通过先进的控制计量、通信等技术,将分布式电源、储能、负荷等各类分散可调电源和负荷汇聚起来,通过数字化等手段进行协调优化,形成一个特殊的虚拟的电厂来进行管理调度,参与电力市场。

4、综合能源服务持续深入 2024年8月,国务院发布《中国的能源转型(白皮书)》指出,始终坚持节能优先方针,用好能耗双控指挥棒,将能耗强度下降作为约束性指标,并推动向碳排放双控转变。大力发展节能降碳技术和产业,全面提高能源效率,持续下降能耗强度。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明确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节能管理要求,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提升各主体节能提效内生动力。创新市场化节能方式,推广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积极推动数字化智能化升级,组织重点企业提升用能精细化管理水平。积极开展节约型机关、节约型公共机构创建活动。

5、空调柔性调控的规模化推广 2023年,国家发改委印发《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2023年版)》,2024年,国家发改委印发《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4—2027年)》,在尖峰负荷问题突出或新能源消纳困难的地区实施高比例需求侧响应。依托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建立需求侧灵活调节资源库,优化调度运行机制,完善市场和价格机制,充分激发需求侧响应活力,实现典型地区需求侧响应能力达到最大用电负荷的5%或以上,着力推动具备条件的典型地区需求侧响应能力达到最大用电负荷的10%左右。

6、公司长期的行业积累,为项目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经过多年的用电信息采集和智能用电云服务业务的经营,公司积累了一定的客户资源及良好的品牌形象,截至2024年11月底,智能用电云服务平台有效客户数为13,370户,庞大的用户群体和品牌优势为公司开展用户侧系统集成平台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四)项目涉及的审批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未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属于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项目,无需办理环境保护评价批复文件。

(五)项目投入概算及进度 1、用户侧系统集成平台(一期)项目资金投入 项目 | 建设分项 | 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金额(万元) --- | --- | --- 研发投入 | 6,500.00 实验室建设 | 5,000.00 用户侧系统建设 | 4,100.00 合计 | 15,600.00

2、项目进度计划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完成。

(六)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规划一期二期全部达产后,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15.74%(税后)。

(七)项目主要风险提示 1、无法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虽然本项目实施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和行业发展趋势,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公司也对该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仍然面临着宏观经济波动、政策推进不及预期或者发生重大调整、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技术发展更新、竞争加剧、新业务市场推广不及预期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项目收入和利润等存在不能按预期实现的风险。

2、项目实施进度可能低于预期的风险 项目的实施进度计划系基于历史项目经验、行业发展趋势和客户需求等制定的,但是在后续实施过程,研发难度、客户需求变化、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项目面临实施进度可能低于预期的风险。

3、财务风险 项目实施后,将使公司固定资产规模增加,每年将新增折旧和摊销费用,若项目不能如期达产或达产后不能达到预期的盈利水平,将存在导致公司利润水平下滑的风险。

六、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安排 截至2024年11月末,“智能用电云服务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余额为105,890.42万元(包含现金管理收益和银行存款利息,最终以专项账户实际余额为准)。根据相关规定,原募投项目终止后,募集资金中15,600万元投入实施“用户侧系统集成平台(一期)”项目,其余募集资金将继续留存于募集资金专户,并在授权范围内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将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与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

七、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基于目前市场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新项目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行业发展趋势以及公司战略方向,有利于推动公司战略转型升级,优化公司业务结构,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同时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八、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募投项目“智能用电云服务项目”变更为实施“用户侧系统集成平台(一期)”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将继续留存于募集资金专户,并在授权范围内进行现金管理,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和当前的市场环境而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根据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做出的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国投证券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根据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做出的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国投证券对新联电子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5、用户侧系统集成平台(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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