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合晶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一、概述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合晶”或“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制订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二、激励对象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31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预留激励对象指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激励计划存续期间纳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
三、激励计划规模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0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66,545.8353万股的0.45%。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40.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0.00%;预留60.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0.00%。
四、授予价格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1.30元/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权益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
五、有效期和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三期归属,各期归属的比例分别为40%、30%、30%。预留的限制性股票在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三期归属,各期归属的比例分别为40%、30%、30%。
六、业绩考核目标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 2025年销售量增长率同比不得低于20% - 2026年销售量增长率同比不得低于30% - 2027年销售量增长率同比不得低于40% - 2028年销售量增长率同比不得低于50%
七、其他 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将在60日内(有获授权益条件的,从条件成就后起算)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权益并完成公告等相关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