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合晶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一、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分配情况
姓名 职务 国籍 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全部权益数量的比例 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股本总额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 刘苏生 董事长 中国 10.00 3.33% 0.0150% - 毛瑞源 副董事长 中国台湾 18.00 6.00% 0.0270% - 焦平海 董事 中国台湾 美国 15.00 5.00% 0.0225% - 邰中和 董事 中国台湾 10.00 3.33% 0.0150% - 陈建纲 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中国 30.00 10.00% 0.0451% - 庄子祊 财务总监(代), 董事会秘书 中国台湾 15.00 5.00% 0.0225% - 钟佑生 核心技术人员 中国台湾 25.00 8.33% 0.0376% - 吴泓明 核心技术人员 中国台湾 17.00 5.67% 0.0255% - 高璇 核心技术人员 中国 12.00 4.00% 0.0180% - 邹崇生 核心技术人员 中国 4.00 1.33% 0.0060% - 尚海波 核心技术人员 中国 4.00 1.33% 0.0060% - 林建亨 核心技术人员 中国台湾 3.00 1.00% 0.0045%
二、其他激励对象 -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19人) 77.00 25.67% 0.1157% - 预留 60.00 20.00% 0.0902%
合计 300.00 100.00% 0.4508%
注: 1.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 2.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 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 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2月 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