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郑州合晶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结合郑州合晶未来发展计划,公司在郑州合晶申请贷款业务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并已于 2024年 6月 28日股东大会决议提供预计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万元。因其实际担保需要,公司拟将预计担保总额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 180,000万元(含已经审议通过并尚在有效期内的担保额度),实际贷款及担保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由公司及郑州合晶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担保项下之银行授信之用途及涉及项目,应符合公司经批准的经营计划,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并获得相应批准。上述预计担保总额的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额度预计事项之日止,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提供担保的具体事项。
公司于 2024年 12月 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1,200万元(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郑州合晶的担保),上述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和总资产的比例分别是 4.02%和 3.05%。公司无逾期或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上海合晶本次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上海合晶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不会对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无异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