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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升科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截至2024年9月30日)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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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截至2024年9月30日))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了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升科技公司)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按照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号》的规定编制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对照表是当升科技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程序的基础上对当升科技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对照表提出鉴证结论。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及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一)2020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公司向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发行 16,897,765股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当升科技(常州)新材料有限公司 31.25%的股权,发行价为每股 24.30元,募集资金金额为 410,615,690.21元。2020年 12月 28日,常州当升完成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公司持有常州当升 100.00%股权。

(二)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880,236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7.8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4,644,999,930.24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不含税)21,539,622.64元,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2,345,182.3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621,115,125.24元。

2、本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 3,356,053,047.12元,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 72.62%。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当升科技(常州)锂电新材料产业基地二期工程、当升科技(常州)锂电新材料研究院、江苏当升锂电正极材料生产基地四期工程、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公司已累计收到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利息净收入为 184,932,582.57元(利息收入 184,957,816.21元,扣除银行手续费 25,233.64元)。综上,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449,994,660.69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2020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详见附表 1-1《2020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详见附表 1-2《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变更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021年 12月 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决定使用募集资金 19,099.0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该事项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12507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全部置换。

五、临时闲置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1年 12月 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地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或由其授权人在额度内审批公司现金管理交易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如果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决议的有效期则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公司已购买尚未到期结构性存款余额为 103,000.00万元。

六、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止,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前次募集资金金额为 1,265,062,078.12元,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 27.38%;前次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净收入 184,932,582.57元,本息共计 1,449,994,660.69元,目前均存放于银行,未使用完毕原因为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款项尚未完全支付。

七、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1、2020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详见附表 2-1《2020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收入分成额情况对照表》。

2、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详见附表 2-2《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当升科技(常州)锂电新材料研究院主要作用是加快公司产品研发速度,提高产品研发质量,增强公司整体研发实力,提升公司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巩固公司在行业的优势地位,无法单独核算其实现的效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系用于公司整体运营,有利于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改善公司的资本结构,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的资金需求,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未达到预计进度或未能实现承诺收益的说明 2023年 5月 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进度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升科技(常州)锂电新材料研究院”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当升科技(常州)锂电新材料研究院试制车间、实验室及人员配套办公设施已基本投入使用,正在推动各自动化控制系统调测上线运行。其中,钴酸锂、锰酸锂、多元材料、磷酸铁/锰锂等全系列锂电正极材料小试、中试、量试等试验产线已完成投用;固态锂电、磷酸锰铁锂、钠离子电池等新型前沿锂电材料、新能源材料或其他新材料中试线正在进行带料调试;配套半电池、全电池制作及分析测试系统基本建成,正在全力推进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LIMS)、计算与模拟分析系统等相关配套自控系统的调测工作。

八、前次募集资金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一)资产的权属变更情况 2020年 12月 28日,常州当升已办理工商变更手续,矿冶集团持有常州当升 31.25%的股权已过户至公司名下,常州当升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资产账面价值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常州当升) 2020.6.30 2020.12.31 2021.12.31 2022.12.31 2023.12.31 2024.9.30 资产总额 154,369.76 167,708.14 594,421.04 1,008,585.97 877,906.87 816,732.54 负债总额 26,468.46 38,830.62 439,947.62 605,620.49 425,027.30 350,187.01 所有者权益 127,901.30 128,877.52 154,473.42 402,965.47 452,879.57 466,545.53 注:2024年 9月 30日数据未经审计。本部分合计数与各加计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此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公司上述发行股份认购资产评估基准日为 2020年 6月 30日,评估基准日后,常州当升生产经营情况良好,2024年 9月 30日常州当升账面净资产较 2020年 6月 30日增加 338,644.23万元,增幅 264.77%。

(三)生产经营及效益情况 常州当升主要从事锂电正极材料的研发和生产。自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评估基准日后,常州当升经营状况良好,市场竞争力持续提升。 单位:万元 项目(常州当升) 2020年 1-6月 2020年度 2021年度 2022年度 2023年度 2024年 1-9月 营业收入 - 9,211.84 269,271.95 833,367.47 717,980.69 290,541.89 营业利润 298.55 1,332.05 28,692.92 81,290.13 70,814.90 28,777.90 利润总额 299.05 1,334.14 28,779.13 81,376.46 70,821.09 28,776.75 净利润 224.67 1,200.88 25,595.90 76,492.06 60,240.53 24,509.25 注:2024年 1-9月数据未经审计。

(四)盈利预测以及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根据《业绩补偿协议》和《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矿冶集团承诺收益法评估知识产权在业绩承诺期内实现的收入分成额 2020年、2021年、2022年分别不低于 54.29万元、1,764.37万元、2,791.98万元,常州当升 2020年、2021年、2022年实际实现收入分成额分别为 133.39万元、3,899.06万元、12,067.16万元。不存在截至当年末累积实现收入分成额低于截至该年末的累积承诺收入分成额的情形,故不存在需由矿冶集团承担补偿义务的情形。

九、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有关内容对照 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重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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