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4年 11月 2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年 12月 5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13人,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 13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审阅会议材料方式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对议案进行了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创新航关联集团向公司申请授信的议案》 同意给予中创新航关联集团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18亿元(敞口 10亿元),其中对关联方中创新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5亿元(敞口 3亿元),授信期限 3年。表决结果:以 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李云祥董事因关联关系回避了此议案的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二、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统一交易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 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吴昕颢董事因关联关系回避了此议案的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