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河北科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河北科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00万股,每股面值为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3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51,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5,142.81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5,857.19万元。
二、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年 10月 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 汽车玻璃总成组件产品智能化生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25,660.01万元,累计投入金额 11,037.32万元,投资进度 43.01%。 2. 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4,423.86万元,累计投入金额 2,885.47万元,投资进度 65.23%。 3. 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4,000.00万元,累计投入金额 4,000.00万元,投资进度 100.00%。 4. 超募资金: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1,773.32万元,累计投入金额 3,500.00万元,投资进度 29.73%。
三、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情况 为更好地整合公司现有创新研发资源,支持公司自主研发,吸引研发人才,支撑公司产品的创新研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调整如下项目的投资结构: 1. 建筑工程费:调整前拟投资额 2,500.00万元,拟调整金额 833.00万元,调整后拟投资额 3,333.00万元。 2. 设备及软件购置费:调整前拟投资额 1,381.41万元,拟调整金额 -833.00万元,调整后拟投资额 548.41万元。 3. 安装工程费:调整前拟投资额 31.82万元,拟调整金额 -31.82万元,调整后拟投资额 0万元。 4.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调整前拟投资额 299.96万元,拟调整金额 -299.96万元,调整后拟投资额 0万元。 5. 预备费:调整前拟投资额 210.66万元,拟调整金额 -210.66万元,调整后拟投资额 0万元。
四、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原因 为顺利推进“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公司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项目所需的工程建设方案、设备及软件购置方案进行了优化,从而对内部投资结构进行了科学合理地调整。本着成本控制的原则,合理降低了当前阶段的部分设备及软件购置金额,并相应增加建筑工程费金额,若后续公司根据研发的需求,需要增加设备及软件采购时,以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采购。
五、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调整“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安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六、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 12月 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调整“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 12月 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符合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和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相关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