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东股权的公告)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拟受让邓代兴先生所持有贵州汉方药业有限公司22.9111%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6,983.00万元,以现金形式支付。截至本次股权转让前,汉方药业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75.8928%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汉方药业98.8039%股权。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24年12月0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公司控股子公司部分股东股权的议案》。此前该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证券监管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姓名邓代兴,性别男,国籍中国,身份证号码52010319**********,住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陕西路109号**楼*号,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陕西路109号**楼*号,主要就职单位及职务现任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为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汉方药业股权权属清晰,除抵押给兴业银行的土地及房产外,无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亦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本次受让的汉方药业股权,系邓代兴增资取得,权属清晰。
汉方药业2023年及截止基准日的会计报表已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德皓审字202400001305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机构具有审计资格并已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
公司聘请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评估业务资格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汉方药业于评估基准日2024年09月30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评估结论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贵州汉方药业有限公司22.9111%股东权益价值的评估值为169,831,360.93元。
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交易各方同意,以资产评估结果169,831,360.93元为基础,协商确定本次公司受让邓代兴先生所持有汉方药业22.9111%股权的价格为16,983.0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的定价公允合理,交易双方根据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签署协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与交易各方确定了股权转让协议内容,并签署了《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与邓代兴关于贵州汉方药业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包括:甲方(收购方)以现金方式收购乙方(转让方)所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甲方以16,983.00万元收购乙方持有的22.9111%目标公司股权。甲方应在本次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完成并经相应决策程序通过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各方协商确定,甲乙双方应于本次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完成并经相应决策程序通过之日起开始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并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如有特殊情况,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可以适当予以延长。丙方的股权转让工商变更手续由丙方负责办理,甲方及乙方应积极配合丙方办理相关工商变更手续。
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加强公司对中药板块子公司的控制、增厚上市公司的利润,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确保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本次投资不会对上市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