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深圳新星: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4-144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2/21,由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学敏先生提议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4年 2月 20日~2025年 2月 19日
  • 预计回购金额:3,000万元~6,000万元
  • 回购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累计已回购股数:99.77万股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47%
  • 累计已回购金额:1,000.2959万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9.33元/股~12.58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 2月 7日,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学敏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2024年 2月 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8元/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6,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即 2024年 2月 20日至 2025年 2月 19日)。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 11月,公司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99.7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47%,购买的最高价为 12.58元/股、最低价为 9.33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1,000.2959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2月 4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深圳新星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