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春风动力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唐国华))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唐国华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具备独立性,无不良记录,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