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同时,本次续聘事项符合公司2023年《选聘年度审计服务机构投标邀请书》中关于会计师事务所的服务期限最长拟为三年的相关规定。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事务所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信事务所从业人员总数4001人,其中合伙人160人,注册会计师97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2023年度业务收入15.89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8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0亿元。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04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46.53亿元,收费总额2.4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34家。
大信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行政监管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0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7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9人次。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连伟,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至今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相关工作,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罗学进,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3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签署了1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宋治忠,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工作,1997年11月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万顺新材、美盈森、金莱特、桂东电力、桂林旅游、雷曼光电、沃森生物、信立泰、快意电梯、卫光生物、德明利、联得装备、白云山、安妮股份、瑞华泰、共同药业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大信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合计125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0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增加10万元。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大信事务所签订相关的业务协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事务所从业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认真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前期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审计工作,能够较好地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信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