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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变科技: 上市保荐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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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上市保荐书)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一、发行人概况 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an Bian Science & Technology Co., Ltd.)成立于 2001年 12月 29日,注册资本 262,080,000元,法定代表人谢伟世,注册地址位于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西区大道 369号。公司主要从事变压器、低压成套电器设备、电抗器等输变电设备的生产、维修、保养和销售。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公司已拥有国内有效专利 59项。

二、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中国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向特定对象发行,投资者以现金进行认购。公司将在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发行对象为三变集团,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 4. 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定价基准日为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 6.24元/股。 5. 发行数量:不超过 32,051,282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6. 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7. 限售期:三变集团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个月内不得转让。 8. 上市地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交所上市。

三、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浙商证券已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充分了解发行人经营状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和问题,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

四、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上市是否符合上市条件的意见 经核查,发行人符合《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五、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持续督导工作的安排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当年的剩余时间及以后 1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对发行人进行持续督导,确保发行人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

九、保荐机构对本次股票上市的推荐结论 保荐机构认为: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浙商证券同意保荐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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