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翔宇医疗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燕铁斌))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燕铁斌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
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等情形。
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最近 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最近 3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3次以上通报批评的、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的人员。包括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被提名人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或者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本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妨碍独立履职的其他关系。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