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暨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批准与授权
- 2020年11月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 2020年12月7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议案。
- 2023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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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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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作废的相关情况
- 首次授予部分1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需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90,706股;预留授予部分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需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5,976股。
- 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低于25%,因此,公司2023年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未成就。
- 162名首次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含上述离职人员)对应考核年度(即2023年度)当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942,295股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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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合计作废1,048,977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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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意见
-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作废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及《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