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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照明: 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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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4年11月29日以现场结合视频(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其中庄竣杰、李一帜先生以视频(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新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张修波依法回避表决。经审查,公司本次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

  2. 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同意注销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1,300万股A股股份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548,778,230股变更为1,535,778,230股。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3.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同意提名席俪嘉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席俪嘉女士简历附后),任期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一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29日

附:席俪嘉女士简历 席俪嘉:女,1988年12月生,中共党员,南京大学国民经济学硕士,拥有注册会计师、法律职业资格和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曾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审计及鉴证部高级审计员;中交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城市综合开发事业部运营管理岗、风险管控部审计岗;2024年7月起任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工作部高级主管。席俪嘉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除与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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