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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能源: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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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9日上午10:00在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议厅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现场出席4名,董事孟宪营、陈国军、高晓峰和独立董事谢宏、梁俊娇、胡晓珂、胡传雨进行了通讯表决。董事长闫云胜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注册和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规定,具备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为优化融资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拟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方案如下: (一)发行规模: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前述范围内确定。表决结果: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发行方式:本次公司债券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后,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表决结果: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债券期限:本次公司债券的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表决结果: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四)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表决结果: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五)增信机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增信机制。表决结果: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六)偿债保障措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当公司出现预计不能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本息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措施: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表决结果: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七)决议的有效期: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届满36个月止。表决结果: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八)对董事会的其他授权事项: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一切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事宜。表决结果: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由于生产经营需要,2024年度公司与部分关联方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部分具体类别超过经审议的相应预计额度,超过部分总计107,381.76万元,其中关联采购78,844.18万元,关联销售28,537.57万元。关联董事孟宪营先生、高文赞先生、高晓峰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 0票 弃权 0票

四、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2024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结合2025年度的生产经营计划,2025年度,公司与各关联单位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合计为572,421.61万元,其中:关联采购243,570.03万元,关联销售328,851.58万元。关联董事孟宪营先生、高文赞先生、高晓峰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 0票 弃权 0票

五、关于预计2025年财务公司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议案 公司预计2025年度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合计为850,000.00万元,其中关联存款700,000.00万元,委托贷款100,000.00万元,关联贷款30,000.00万元,票据贴现20,000.00万元。关联董事高文赞先生、孟宪营先生、高晓峰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 0票 弃权 0票

六、关于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12月16日在金牛大酒店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2.1发行规模 2.2发行方式 2.3债券期限 2.4募集资金用途 2.5增信机制 2.6偿债保障措施 2.7决议的有效期 2.8对董事会的其他授权事项 3、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5、关于预计2025年财务公司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议案。 上述议案中,第3-5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在股东大会就该等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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