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 22.5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42,864.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 5,880.1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6,983.84万元。截至 2024年 10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使用情况如下:
公司决定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光电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非制冷红外探测器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工业检测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 2025年 4月 30日。原因是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严格把控项目整体质量,结合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将项目相关设备的采购、人员的扩充等工作进行了缩减或放缓,导致募集资金投入进度较慢。
公司对“工业检测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进行了重新论证,项目继续实施仍然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预计项目顺利实施有助于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自身经营需要及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募投项目地点、实施主体,项目的延期仅涉及募投项目进度的变化,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于 2024年 11月 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 2025年 4月 30日。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而作出的谨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更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富吉瑞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