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芭田股份: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关于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 70,224,719股,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7.1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9,999,999.28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85,537,523.15元。

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子公司贵州芭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户和储存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贵州芭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南分行 银行账户:527000501013000120094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0.00元 募集资金用途:硝酸法生产高纯磷酸项目

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 1. 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 丙方作为保荐人/财务顾问,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主办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3. 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主办人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 4. 乙方按月(每月 5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 5. 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6. 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主办人。 7. 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8. 本协议自甲方一、甲方二、乙、丙四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9. 丙方义务至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即 2025年 12月 31日解除。 10. 本协议一式八份,甲方一、甲方二、乙、丙四方各持一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11. 协议生效期间,各方应当遵守本协议相关约定,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给其他各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当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芭田股份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优秀,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