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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邦高科: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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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于2024年12月11日14:30在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九江街1099号6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廖志远先生主持,主要议程包括:

  1.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宣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代表股份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2. 宣读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3. 宣读《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4. 推举计票人一名,监票人一名;
  5. 与会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对上述各项议案进行现场投票表决;
  6. 股东/股东代表发言,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7. 监票、计票;
  8. 监票人宣布全部表决结果;
  9. 主持人宣读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10. 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11. 与会董事在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上签字;
  12. 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会议须知包括: - 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 - 股东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 - 发言人数限制为五人,超过五人时先安排持股数多的前五位股东,发言顺序按持股数多的在先; - 每一股东发言不得超过三次,每次发言不得超过三分钟; - 股东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在出席会议登记日向公司登记,公司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负责地、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的问题,全部回答问题的时间控制在20分钟; - 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即一股一票; - 现场会议采取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 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 - 股东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它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正常秩序; - 公司董事会聘请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议案内容: 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办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业务及内部控制审计业务,聘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止。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审计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商定。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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