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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振华: 关于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修订稿)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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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修订稿))

股票简称:无锡振华 股票代码:605319

关于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会计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主要内容: 1. 本次募投项目“廊坊振华全京申汽车零部件项目”预计新增产能为年产 50万台套汽车零部件。该项目涉及新增用地,相关环评和能评手续尚未办理完成。2023年度、2024年上半年度,公司冲压零部件业务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为 67.59%、50.18%。 2. 公司对募投项目用地情况已于募集说明书“第七节本次募集资金运用”之“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部分补充披露。项目实施地位于河北省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所需土地以出让方式取得,发行人已于 2024年 10月 8日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3. 公司未来三年经营性现金净流入预计为 109,669.79万元。最低现金保有量需求为 46,270.10万元,未来三年新增最低现金保有量金额为 15,315.40万元。 4. 2024年上半年,发行人模具业务收入为 15,841.46万元,较 2023年度上涨幅度较大,主要原因是 2024年上半年上汽集团、理想汽车及上汽通用的部分车型配套更新项目完成,部分金额较高的模具集中完成了 PPAP程序。 5. 报告期内,公司与上汽系企业合作稳定,不存在大客户依赖。上汽大众、上汽通用以及上汽集团控制的上汽乘用车、上汽大通均为公司的主要客户。 6. 公司外协加工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符合行业惯例。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外协供应商采购金额占比分别为 57.29%、47.61%、37.02%及 42.35%,公司不存在对外协供应商依赖情形。 7. 公司分拼总成加工业务过程中,公司无权自主决定冲压件和标准件的交易价格、技术标准和产品质量,且未承担相关信用风险,实质是为整车制造商提供加工业务。公司采购对象为冲压件和标准件供应商,销售对象为上汽乘用车,供应商和客户两者不一致,在商业和法律上亦属于不同的债权债务关系。因此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按照总额确认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8. 无锡开祥与联合电子的合作协议内容及其实际执行情况良好,联合电子及其指定的一级供应商未在中国境内开发其他从事高压喷油镀铬工艺加工的供应商,公司已开拓新客户。双方合作稳定,回款正常,无锡开祥不存在无法实现预期业绩的风险。 9. 最近一期末,公司未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满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财务性投资的要求。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出具日,公司不存在新投入或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 10.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子公司存在 2项行政处罚,分别为 2022年 1月安全生产事故,2024年 2月个别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安全生产违规行为。公司已采取整改措施,完善内部控制及加强安全生产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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