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天健函〔2024〕1135号))
关于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天健函〔2024〕113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
由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来的《关于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4〕222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奉悉。我们已对审核问询函所提及的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振华公司或公司)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汇报如下。
问题 1 关于融资规模和效益测算 根据申报材料,公司拟募集资金不超过 52,000万元,其中,用于廊坊振华全京申汽车零部件项目 42,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10,000万元;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后预计内部收益率为 12.78%。请发行人说明: (1)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等具体内容及测算过程,建筑面积、建筑单价、设备购置数量、重点设备购置单价的确定依据及合理性; (2)结合本次募投项目非资本性支出情况、说明实质上用于补流的规模及其合理性,相关比例是否超过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的 30%,是否存在置换董事会前投入的情形; (3)结合公司目前资产负债情况、资金余额、现金流入净额、用途和资金缺口,说明本次融资规模的合理性; (4)效益预测中产品价格、成本费用等关键指标的具体预测过程及依据,与公司现有水平及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相关预测是否审慎、合理,对公司未来业绩及产品结构的具体影响,以及募投项目转固后新增折旧摊销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当年新增折旧及摊销金额占公司 2023年营业收入、净利润的比例分别约 1.86%和 15.55%。随着项目产能逐渐释放,募投项目将为公司带来持续经济效益。募投项目达产当年预计产生营业收入 80,325.00万元,为公司贡献净利润 8,308.86万元,新增折旧摊销额占募投项目达产后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比重分别为 1.38%和 11.96%。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拥有良好的盈利前景,预期效益良好,新项目的投产将带来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增长,能够有效地消化新增折旧摊销的影响,从而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号》第 5条、《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号》第 5条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